南开大学法学院于2004年6月成立,1999年成立法律硕士教育中心。学院现有教职工64人,专任教师48人,其中教授17人,副教授21人,讲师10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34人,占教师总数的70%。其中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2人、天津市“五个一批”人才入选者1人、南开大学教学名师奖获得者1人、天津市优秀法学家当选者3人;天津市优秀中青年法学家当选者11人。
学院设有法学理论、法律史、宪法与行政法、民商法、刑法学、经济法、诉讼法、国际法、资源与环境保护法9个专业硕士点和法律硕士(JM)专业学位点,及法学本科专业(2006年列为南开大学重点建设专业)。
南开大学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主要面向法律职业部门在职人员,培养具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德才兼备、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法治国家建设需要的实践型、复合型、高层次的法务人才。培养工作贯彻专门性培养、专题性教学、自主性选课、互动性研讨、职业性素质教育的原则,设有司法法务、政务法务、商事法务三个法务方向。在教学方式上,强调教师根据培养计划中课程体系选择相关主题进行深化主题的教学,师生共同参与研讨,采用多种途径和方式加强在职攻读研究生的法律职业伦理和职业技能的培养。
一、报考条件
2008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法院、检察院、司法、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门人员,人大系统干部以及有关部门从事法律实际工作者。
符合报考条件的政法系统考生,持经本单位同意和省级主管部门审查盖章后的资格审查表进行资格审查;其它部门人员的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非政法系统考生录取比例一般不超过本校当年招生限额的20%。
二、报名方法
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1、网上报名:7月1日---14日
报考者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前,须认真阅读报考条件,确定自己符合报考资格。
网上报名工作启用全国统一报名平台。考生在7月1日至14日期间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hinadegrees.cn),按要求提交报名信息和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打印报名系统生成的《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
2、现场确认:7月15日---18日
现场确认时,考生须持规定的身份证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至现场确认点,由工作人员核验,通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鉴别仪验证报名信息,并拷贝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内数码照片文件(持护照者除外),本人在报名系统打印生成的《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上签字确认。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一律不得更改。
只完成网报,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办理缴费、验证及签字确认等相关手续的,本次报考无效。
天津市学位中心地址:天津市外国语大学-健苑(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117号)。
外地考生在当地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进行确认。
10月15日后,考生可在http://www.chinadegrees.cn网下载准考证。